网站简介

网站名:中国竹具工艺城
中国竹具工艺城是全国唯一的竹设计师与竹企业对接的平台。竹艺网为全国竹企业提供优秀的竹设计师作品;为全国竹设计师提供优秀企业的设计需求。

 

建站目的

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竹产业发展,但市场上的竹设计师与竹企业却没有一个便捷、垂直的对接平台,导致竹产业发展进行速度缓慢。 为了解决竹设计师与竹企业对接的问题,中国竹具工艺城——政和县政府力推竹艺网上线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一. 特别提示
1.1 竹艺网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竹艺网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 服务内容
2.1 竹艺网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竹艺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搜索、资讯、分享、原创、竞赛和活动等。
2.2 竹艺网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竹艺网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竹艺网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竹艺网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2.3 用户理解,竹艺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竹艺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竹艺网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竹艺网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竹艺网支付的服务费,竹艺网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3.2 用户理解,竹艺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竹艺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竹艺网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竹艺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3.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竹艺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3.4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竹艺网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


四. 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申请使用竹艺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竹艺网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4.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竹艺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竹艺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用户必须同意接受竹艺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4 用户对于其创作并通过竹艺网网络服务上传到竹艺网网站上的内容依法享有版权及其他相关合法权利。
4.5 用户在使用竹艺网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5.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5.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5.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4.5.4 不得利用竹艺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5.5 不得利用竹艺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5.6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5.7 不得利用竹艺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竹艺网的行为;
4.5.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竹艺网。
4.6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竹艺网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4.7 竹艺网针对某些特定的竹艺网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竹艺网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的内容。


五. 知识产权
5.1 竹艺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竹艺网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2 中国竹具工艺城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六. 隐私保护
6.1 保护用户隐私是竹艺网的一项基本政策,竹艺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竹艺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6.1.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6.1.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6.1.5 为维护竹艺网的合法权益。
6.2 竹艺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竹艺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竹艺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6.3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竹艺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七. 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竹艺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竹艺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竹艺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竹艺网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3 竹艺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竹艺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竹艺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竹艺网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竹艺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同意,对于竹艺网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竹艺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5.1 竹艺网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7.5.2 竹艺网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7.5.3 竹艺网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八. 违约赔偿
8.1 如因竹艺网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竹艺网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竹艺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竹艺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九. 协议修改
9.1 竹艺网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竹艺网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竹艺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竹艺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 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竹艺网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0.2 用户对于竹艺网的通知应当通过竹艺网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 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竹艺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参赛协议

 

甲方:政和县竹产业发展中心
乙方:(设计师、设计团队责任人、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政和杯”国际竹产品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达成以下条款,并愿意共同遵守:


一、原创声明:
1、乙方参与甲方举办的大赛,并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期间向甲方提交了参赛作品(以下简称“乙方作品”):
2、乙方作品由乙方原创设计,并拥有作品著作权;
3、乙方拥有依照乙方作品图纸生产的实物产品的所有权。


二、参赛声明:
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知悉竹产品设计大赛条款,其中包括:
1、 允许每个参赛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同一设计概念的系列作品在评审中将视为一件;
2、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无任何第三人契约关系的原创作品,同时亦承诺其递交之作品不曾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且未参加其它公开比赛、发表、销售或奖励等;
3、 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组委会保留奖项空缺的权利;
4、 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5、 如有任何异议,组委会将对大赛结果保留最终解释。


三、授权条款:
1、 甲方拥有对乙方作品进行复制、展示、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的所有权益,并且无需另付费用;乙方授予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可依照乙方作品图纸进行批量生产实物。
3、 甲方对参赛作品有优先有偿使用权。


四、侵权条款:
1、 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侵犯甲方名誉权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侵犯他人名誉权造成甲方卷入纠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因乙方作品由甲方公开宣传,导致第三方侵犯乙方著作权的,由乙方自行追究第三方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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